一、事項名稱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二、法律依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建部2號令等法律法規。
三、備案條件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四、所需資料
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
2、工程施工許可證;
3、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書、合格書;
5、單位工程質量綜合驗收文件(表G.0.1-1~表G.0.1-4);
6、房屋建筑工程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7、消防驗收證明,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檢測報告;
8、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9、《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表(附件-1);
10、民用建筑節能質量監督專項備案登記表;
11、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五、辦理地點
蘭州市城關區繡河沿54號安泰大廈七樓 蘭州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站 審驗科
六、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七、聯系電話
0931-2107391
八、辦理流程
提交資料→審核資料→辦理竣工驗收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