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蘭州新區自然資源局,各有關單位:
規劃編制單位是組成規劃編制行業的基本單元,是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技術力量,為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和行業管理,保證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質量,現就進一步加強規劃編制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然資源部統一安排部署,我省已重新啟動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辦理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同時,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丙級資質認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原丙級資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已簽訂合同,正在承擔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業務的,可以繼續履行合同;未簽訂合同的,不得再承擔相應業務。
二、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原則上應由同時具備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土地規劃機構等級的單位承擔,確需采用兩家及以上規劃編制單位聯合承擔規劃編制工作的,應至少有1家單位具備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并由資質等級較高的規劃編制單位作為技術牽頭單位,對成果質量負總責,其他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對項目承擔相應責任。規劃編制中應明確項目負責人、技術主審人和1名注冊城鄉規劃師負責質量控制,并在提交的規劃編制成果上簽字,對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相關政策和上位國土空間規劃強制性內容要求負責。
三、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完成招標后10個工作日內,在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中完成相關項目備案,并按要求定期完成規劃編審信息錄入,項目相關中標單位應積極配合所在地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做好信息填報工作,我廳將依托該系統對規劃立項委托、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議報批、成果匯交等進行全流程、全鏈條監督管理。
四、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企業減負,取消以往的資質年檢,按照“放管服”要求,每年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依法依規執業情況進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每年抽查50%,兩年全覆蓋)。對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和標準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未取得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等情況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并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將在本轄區內承擔規劃編制任務的規劃編制單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投訴舉報反映問題多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實施重點監管,對轄區內的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省廳備案。
五、為規范行業秩序、保證成果質量,承擔或參與本省范圍內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相關業務的外省注冊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應由開展業務所在地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屬地化管理要求,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組織中標單位進行資質備案,并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籌將轄區內備案單位相關信息及時上報省廳,省廳將外省備案單位與本省注冊單位一同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監管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對情節較輕的,實行“黃名單”警示,責令限期整改;對情節較重或是“黃名單”警示后逾期不改的,實行“黑名單”懲戒,吊銷資質證書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對備案的外省單位,將違法違規相關情況移交資質審批機關處理。
六、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源部等7部門關于加強用地審批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通知》有關要求,申報建設項目用地預選涉及的規劃選址論證報告,原則上應由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或土地規劃機構承擔,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確保建設項目選址選線盡量不占、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合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紅線和災害風險區。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自然資源部出臺新的國土空間規劃資質管理政策后從其規定。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9月30日